為加快推進江西省北斗產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,著力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,近日,江西印發《江西省推進北斗產業發展若干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若干措施》)。《若干措施》從支持北斗示范應用、支持北斗技術創新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、推進產業集群發展、落實金融財稅支持和強化人才支撐等六方面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。
支持北斗示范應用
在公共服務領域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大力推廣北斗技術在公務用車、航空、船舶、特種作業、防災減災、應急救援、安防、無人作業、智慧醫療、智慧城市等公共服務領域應用,推動機關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加裝北斗設備。鼓勵將北斗設備和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電子賣場。
在大眾消費領域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加快北斗技術向教育科研、健康養老、住房城鄉建設、旅游出行、特色群體關愛等社會事業領域延伸,推動社會服務模式、業態創新。在電子商務、物流配送、殘疾人輔助等緊貼百姓生活的新興領域推廣北斗應用。
在北斗基礎設施建設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鼓勵各地加快建設北斗地基區域增強站等基礎設施。對符合條件的項目,優先納入省重點項目,予以重點調度。
最高給予1000萬支持北斗技術創新
圍繞北斗芯片、模組、器件、終端等重點環節開展研發活動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對立項項目給予相應經費支持。
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(含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)給予500萬元-1000萬元支持,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預備隊給予100萬元-130萬元支持,新認定的省級科技創新平臺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。
對技術受讓方,按線上實際技術交易額的2.5%給予補助,每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,每家單位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;對技術轉讓方,按線上實際技術交易額的1.5%給予補助,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,每家單位每年最高總額50萬元。
對北斗企業生產國家首臺(套)推廣應用指導目錄裝備產品,首次獲得國家首臺(套)保險補償的,一次性獎勵首臺(套)生產企業300萬元-500萬元。統籌省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,對企業生產國家首臺(套)推廣應用指導目錄裝備產品,投保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并獲得國家實際投保年度保費80%補貼的,省級財政再給予實際年度保費15%的補貼;對企業投保省級首臺(套)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產品,給予保險費金額90%的補貼,單個企業獲批的保險補償累計金額不超過100萬元。
產值首破1000萬元的北斗企業 一次性獎勵30萬元
自《若干措施》正式發布之日后,在江西省新注冊成立并實繳注冊資本金100萬元(含)-500萬元的北斗企業,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;對于實繳注冊資本金500萬元(含)-1000萬元的,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;對于實繳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(含)以上的,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。
對產值首次超過1000萬元(含)、3000萬元(含)、5000萬元(含)的北斗企業,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、50萬元、100萬元;首次超過1億元(含)、3億元(含)、5億元(含)的北斗企業,適當給予一次性獎勵。
對首次入選的江西省北斗領域獨角獸企業、潛在獨角獸企業、種子獨角獸企業、瞪羚企業、潛在瞪羚企業給予400萬元、150萬元、100萬元、20萬元、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用于科技創新活動。對認定的國家級、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、專業化“小巨人”企業,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。
此外,《若干措施》鼓勵北斗企業參加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境外重點展會,對參展企業的展位費、人員費和展品運輸費等按相關規定給予資金補貼。
重點吸引北斗產業高端人才來贛創新創業
在強化人才支撐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以“高精尖缺”為導向,重點吸引北斗產業高端人才及其團隊來贛創新創業。
對引進的院士給予1000萬元的項目資助和300萬元安家費;對引進的國家海外引才計劃入選者,給予500萬元-1000萬元的創新創業項目資助等。
同時,支持高等院校、職業院校成立北斗學院、建設實驗室、開設北斗相關專業,培養專業性基礎型人才。
對引進的北斗行業領軍人才、專家學者按要求由相關部門做好人才認定工作,其隨遷子女入學,由教育部門按照相關就學政策統籌協調落實,其隨遷父母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障轉診關系接續等優先醫療待遇,其隨遷配偶就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負責。
此外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要完善產業鏈條、推動產業集聚,同時通過加大金融信貸支持、擴大企業融資渠道、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和設立北斗產業發展基金等4種方式在金融財稅方面給予支持。